5.项目工作专班办公室根据会议意见提出支付监督意见,经越城区建设局签署意见,报项目工作专班负责人签发。
事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,且已于2022年7月7日办理了云山府项目公共区域室内装修项目消防设计审查手续,参照《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(2018版)》新增事项关于“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,擅自施工等的处罚,裁量标准:主动停止施工,积极申报审核或者实施整改,及时改正违法行为,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,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(属公共聚集场所的,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)”之规定,决定如下: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(45000元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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