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情回溯,2020年7月23日晚,维维股份发布《关于收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<行政处罚决定书>的公告》。江苏监管局认定,维维集团构成维维股份的关联法人。维维集团2017年1月至2019年8月为维维股份的控股股东。维维股份2017年半年报、2017年年报、2018年半年报、2018年年报、2019年半年报未按规定披露维维集团占用资金形成的关联交易。经统计,2017年,维维集团全年累计占用702,900,000元,占维维股 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6.42%。2018年,维维集团全年累计占用896,800,000元,占维维股份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2.98%。2019年,维维集团全年累计占用1,153,650,000 元,占维维股份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3.55%。 江苏监管局决定:对维维股份给予警告,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;对维维集团给予警告,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;对17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5-30万元罚款。
海关提醒,走私冻品均未经检验检疫,很可能携带各类有害微生物,具有高度危险性,一旦流入市场,将造成重大食品安全卫生风险,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。
南非外交部高官:佩洛西窜访台湾完全是一种挑衅行为 ⚾日产高清卡1卡2卡无卡 下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