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企业需求的角度,陈劲松指出,现有法律在双方数据合规的义务责任居多,权利方面相对不足。作为数据开发利用实践者,考虑到在整个几年来数据的商业实践应用,期盼未来对数据权益进行立法。“数据本身是一种什么权利,知识产权还是所有权,在用户授权下,平台是否可以对数据进行占有、使用和收益。希望未来立法能够进一步明确数据的权属、性质和权益行使的范围,以便企业的数据商业实践中有法可依。”
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、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负责同志,中冶京诚、中国钢研集团、首钢集团、阿依瓦、亮亮视野、京东集团等有关企业负责人参加座谈。
记者调研:“三张清单”渡难关 助力经济加快回升向好 ⚾爱豆传媒观看网站 下载